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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十堰市张湾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递补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3 17:08:05

根据《2021年张湾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上午8:00。

体检地点: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下午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具体体检地点。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保持手机开机状态,确保通讯畅通。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2张一寸免冠照片、一支黑色水笔,费用自理(400元)。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4.体检后,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区民政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参照人社部令35号,按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附件:2021年张湾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递补名单.docx

张湾区民政局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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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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