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沙市区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现将沙市区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本次沙市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联系电话:0716-8883952。
1.时间:2026年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沙市区崇文街道凤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沙市区北京中路239号人信汇2栋)。
二、资格复审人员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沙市区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沙市区户籍或结婚证书或沙市区房产证(沙市区购房合同)或沙市区常住居民(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或流动人口登记信息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打印);
6.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经镇(街道)推荐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推荐表》。
8.其它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递补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周三)下午17:30前,区委社会工作部将电话通知递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递补期间,考生预留的电话经3次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依规通知后一名考生递补。
2.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考生,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当向区委社会工作部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放弃资格复审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按手印)、时间等。拒不出具申请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附件:沙市区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原始标题:沙市区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http://zwgk.shashi.gov.cn/38585/110220263/t108220263104/736885.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