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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十堰张湾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3 17:43:22

2023年张湾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已公布,因前期部分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等原因,依据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有关事项予以公告,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将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视为放弃,联系电话:0719-8652306(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和人事管理股)。

一、递补资格复审资料收取时间和邮箱

(一)资格复审资料收取时间:

2023年4月6日8:30至2023年4月6日17:30  

(二)资格复审收件邮箱:

80938062@qq.com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据实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并以PDF文档压缩包形式(参照附件6格式)发送:

①《2023年张湾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依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

②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张湾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③按招聘公告“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由所在院校出具相应证明,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④享受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政策的,退役军人提供张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附件4)、在张湾区所辖村社区连续工作满5年且在岗的网格员提供张湾区委政法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附件5),附件4、附件5均由个人联系相应单位办理。

⑤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⑥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登陆http://81.68.215.150 ,点击“打印报名表”按钮,即可查看、下载、打印)。

(二)未按照规定时间发送资格复审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三、特别提醒

请每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认真、细致、全面阅读本公告,按本公告要求的资料收取时间、电子邮件收信地址报送相关的资料或证明。

 

附件1:2023年张湾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3年张湾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确认表.xls

附件3:应聘张湾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享受年龄放宽退役军人身份证明.docx

附件5:享受年龄放宽网格员身份证明.docx

附件6:2023年张湾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材料(示例).rar

 

 

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组织部

十堰市张湾区民政局

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3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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