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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咸宁市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9 13:50:5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2021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21年咸宁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单位

咸宁市中心医院、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咸宁市结核病防治院、咸宁市卫生服务中心、咸宁市急救中心、咸宁市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监督检查检验中心。

二、岗位取消和保留情况

经相关用人单位研究,报市卫健委同意、市人社局备案,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核减或保留情况如下:

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医生岗位未达到3:1的开考比例,岗位取消;

市妇幼保健院影像医生岗位未达到3:1的开考比例,岗位取消;

市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岗位未达到3:1的开考比例,岗位取消;

市中心医院临床医师岗位共计划招录20人,未达到3:1的开考比例核减招聘人数8人,最终招聘12人;

市妇幼保健院妇科医生岗位未达到3:1的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保留岗位;

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医生岗位未达到3:1的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保留岗位;

市妇幼保健院麻醉医生岗位未达到3:1的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保留岗位;

市结核病防治院临床医师岗位未达到3:1的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保留岗位。

市急救中心培训岗位未达到3:1的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保留岗位。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考生7:30进场,8:00开始抽签(8:0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8:30开始考试。

2.面试地点:咸宁市标准化人事考试基地(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地址:咸宁市高新区职教路388号)。

四、参加面试人员

共59人,名单附后(见附件1)。

五、面试方法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加入卫生健康行业公共元素。

每个面试考场共7名考官,采取7名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面试考场内宣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前三位考生面试结束后,考官进行合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招考总分60%,答题时间为10分钟。

六、防疫要求

考生进入面试考区时应当自觉服从面试防疫工作安排,提前填写《咸宁市2021年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入场后将《疫情防控承诺书》上交候考室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面试考试区域。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中第1项情形为否(有接种禁忌症除外)或有第2项情形的,不能参加面试;有第3-10项情形的考生,按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于面试当天入场时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故意隐瞒出入境或疫情中、高地区旅居史,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不服从考试举办单位面试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除在接受身份验证期间可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答题期间,考生应与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保持安全距离。

对体温超出37.3℃的考生在备用隔离候考室观察候考,作为报考职位最后一个面试者进行面试。

七、其他事项

1.面试入围考生按时到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入场。

2.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按时前往面试地点,8:00未到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候考期间,须遵守纪律,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向外传递信息,不得抽烟、大声喧哗。考生由引导员引导到考场门口,按指令进入面试考场。

4.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考察提供专用稿纸,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相关参考资料或纸张,一经发现携带相关资料进入面试室,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籍贯等信息,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不得在题本上留下任何字迹或标识,不得将面试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7.面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场内考生泄露考题。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成绩。

8.考生应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面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10.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原因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无竞争性岗位,实行以本场平均分作为最低控制线,面试成绩未达到该场(同一考场、同一套题本、同一组考官)考试面试平均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11.报考咸宁市中心医院的考生,要求在面试结束后完成科室试工,试工合格方能进入体检考察,否则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

12.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本公告由咸宁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咸宁市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xls

2021年咸宁市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健康承诺书.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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