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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州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20-06-30 19:23:13

  一、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招录简章及相关职位自行发布。请报考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的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各地网站相关信息。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贵州党建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贵州省公开招录公务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认真阅读准考证上明确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前做好相应防控准备,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证安全顺利参加我省公开招录公务员各环节工作。


  三、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签署公务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后方可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贵州省2020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上的学历、简历和个人身份等相关信息,并认真核对后提交。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隐瞒真实信息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广大报考人员应认真对待每一个考试环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


  四、认真理解招录政策。为了共同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试环境,便于报考人员及时、准确、顺利地报名,请广大报考人员在报考前,认真阅读《贵州省2020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和《贵州省2020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自身情况,选报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本次考试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培训班、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发行的考试资料、出版物、上网卡,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保持通讯畅通,关注网站公告。请在报名时提交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在招录期间,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指南


  一、招录主要流程


  (一)网上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三)笔试。


  (四)现场资格复审。


  (五)面试。


  (六)体能测评(仅限人民警察职位)。


  (七)体检。


  (八)考察。


  (九)拟录用人员公示。


  (十)录用。


  二、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6:00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


  三、哪类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一)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7月10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二)网上缴费后,出现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职位,由该职位报考人员本人向招录机关提出改报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予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如何理解报名失败?


  (一)2020年7月10日16:00网上报名入口关闭。报考人员不能再进入系统提交报考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二)2020年7月12日18:00网上修改信息功能关闭。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必须在2020年7月12日18:00前完成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并重新提交。2020年7月12日18:00后审核结果为“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失败。


  再次提醒广大报考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提交报名申请。


  2.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


  3.未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报名结束时仍未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的报考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哪类人员可以免收考务费?如何办理免收考务费手续?


  (一)免收考务费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


  (二)办理手续。符合免收考务费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所报考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须于2020年7月6日9:00至2020年7月14日12: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免收考务费资料上传”将申请材料按规定格式上传,确认上传材料无误后点击“立即申请”提交申请信息。


  须上传的申请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徽面及人像面照片。


  2.以下贫困证明材料之一:(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上传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贫困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照片。(2)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需上传低保证原件照片,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原件照片。(3)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照片。


  3.确认信息表截图。截图方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详细信息”页面--截图保存并按要求上传。(截图须包含审核状态、交费状态以及个人信息等内容)。


  (三)注意事项:


  1.所报考职位未通过网上资格初审或已交费的报考人员不能申请办理免收考务费。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免收考务费申请后,须于2020年7月7日9:00至2020年7月14日15:00期间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免收考务费资料上传”按钮查询审核结果。页面显示“免收费申请已审核通过,请勿重复提交!”则为审核通过。页面显示“审核未通过”及未通过原因,则审核未通过。免收费申请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14日12:00前按要求修改资料并重新提交申请,或自行缴费。


  3.所有上传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图像清晰、内容完整,审核通过予以免收考务费。如未按规定提交(修改)资料、资料不属实或错过缴费时间等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招录对象中“本省户籍”、“本省生源”与职位表中的“本县户籍(生源)”如何理解?


  “本省户籍”是指截止2020年7月户籍在贵州省。


  “本省生源”是指原为贵州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省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本县户籍(生源)参照本省户籍(生源)规定执行。


  七、技工院校的人员报考公务员需要什么条件?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技工院校人员可按以下条件和职位报考公务员:


  (一)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的职位。


  (二)可报考无专业限制的职位;若在技工院校所学专业与职位专业要求相近,由报考人员持专业证明资料向招录机关提出申请,经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方可报考,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八、哪类人员不得报考?


  截止2020年7月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2015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定向招录培养人员未满定向协议最低服务年限的;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所列需回避情形的职位。《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不得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中明确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情形。


  九、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如何规定的?


  “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是指以下情况:一是本省生源在省外应征入伍服兵役人员;二是在贵州省内应征入伍服兵役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包含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十、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本次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职位的报考年龄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招考年龄设置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4号)、《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部分考生造成的影响,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按照中组部有关要求,我省2020年公务员报考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日,比如:35周岁以下,即为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十一、2020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是否可以报考?


  (一)外省籍2020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不能报考。


  (二)本省籍2020届毕业的委培生不能报考;定向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职位。


  十二、非应届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能否用过去取得的毕业学历、学位证报考?


  截止2020年7月仍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0届毕业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过去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如在读研究生不能用已取得的本科毕业学历参加考试)。


  十三、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项目人员”(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经历的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市(州)级及以上机关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其上述身份的工作经历也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


  十四、报名条件中的毕业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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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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