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管理队伍专业素养,为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筑牢人力根基,受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综合执法中心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人数2人(限男性),外勤岗。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及亲属没有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
2.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好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分配,工作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无纹身,无残疾,无家族传染病史,无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及其他重大疾病等,具备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4.退役军人或被授予见义勇为等荣誉表彰的优先。
(二)岗位要求
执法人员:
(1)35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掌握办公软件;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3)退伍军人优先;
(4)可接受工作日在单位宿舍居住。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采用劳务派遣制管理。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当年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薪资参照按照夷陵区龙泉镇综合执法中心标准执行。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0日——10月14日 8:30——17:00;
2.报名地址:夷陵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钰祥人才服务窗口(夷陵区湖光路7号);
3.报名需要提交资料:报名表(登记表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个人真实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等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息截图,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无法提供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
(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平台上个人信用记录报告有不良记录的;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的;
(4)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处于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期的;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城管执法协管员工作的。
咨询电话:18671728026(李老师)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笔试面试
1.笔试:报名结束,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后续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按照不少于招聘职位1:3的比例组织入围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后续另行通知。
(三)政审、体检及公示
1.政审: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主要对报名时提交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资料进行核查。
2.体检:政审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3.公示: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
最终聘用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依次递补或者重新招聘。
附件:夷陵区龙泉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s8K0aYBxTsXtu4KF7dutw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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