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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孝感大悟县教育局关于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5 15:44:01

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工作部署,我县202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范围及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大悟县户籍的社会人员;

2.持有大悟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在大悟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经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49所中职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时,其学历视为合格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普通话水平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专业资格条件

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须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其他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方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医院体检且体检结论为合格(符合《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五)其他要求

1.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无犯罪记录核查及准入查询。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需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等线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申报认定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网上申报

1.网报时间

大悟县202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

2026年10月19日8:00—10月30日17:00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所属认定机构的网报时间段内,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hubei.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在“个人全生命周期”“就业”板块里查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网上办理端口,选择“网上报名”,按序操作。湖北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参考图示详见附件1。

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对照处理。

(二)线上材料确认审核及结果查询

本次认定大悟县教育局已开通材料审核“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申请人无需参加现场确认,将依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业务系统、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线上材料确认。但在报名过程中必须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或通过审核。

1.线上材料确认审核时间:

2026年11月4日8:30-11月13日17:0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2.线上材料确认审核所需提交的材料(PDF版):

(1)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

(2)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通过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专科起点本科,需同时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及查询结果。中国教师资格网目前暂不支持学位的在线核验,所以无需填报学位信息。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通过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或照片(有效期内)(通过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需在有效期内。网报系统能核验的可不提交),两者按实际情况上传一类即可。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规证件相片)。 

(6)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扫描件或照片(须有户口本主页家庭住址页、全户人员关系页、个人信息页)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大悟县居住证原件。

 

(三)线下体检

1.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2.体检医院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大悟县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为大悟县人民医院(地址:大悟县开发区前进大道99号,人民医院门诊四楼,联系电话:0712-7237310)。孝感市各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信息共享。非大悟县常住申请人可就近选择孝感市各县区教育局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各指定医院信息详见附件2。

3.体检时间

2026年10月15日-11月2日(法定工作日)。

4.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前两天内尽量清淡饮食,体检时需空腹。体检表由大悟县人民医院提供,体检表分类为:幼儿园教师体检表和中小学教师体检表,体检表不得领错,否则体检无效。领取体检表后,本人必须填写好个人的基本信息,粘贴好照片(照片与网报照片一致) 。

特别提示: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2)体检完成后,体检表交给医院,体检结果由指定体检医院共享至认定机构核验,申请人网报时不需线上另行提交。申请人本人需要体检结果,可向体检医院联系获取。

(3)申请人可先体检再网报,也可网报后参加体检,申请人应考虑体检报告生成时间、复检、体检结果系统信息上传、认定机构材料审核时间等情况,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4)本次认定材料确认采取“全程网办”线上审核,为方便办证照片收集,申请人体检时需将办证照片交由体检医院随体检表集中送交认定机构,照片应与网上申报照片一致,照片装袋,照片上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及资格类别。

 

3.线上材料确认审核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报上传材料格式为PDF版,单项材料大小不超过500KB。

(2)申请人需仔细阅读所报名的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网上申报完成后,查看系统“申报提醒”及“注意事项”相关内容,按机构要求完成后续材料提交工作,完成报名。如需修改上传材料,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3)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请在所属认定机构公布的审核时段内查看认定审核情况,注意查阅“查询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及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免错过系统提示信息导致认定不通过。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材料修改或补充符合要求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所有在网报系统不能自动比对核验的材料,都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

 

(四)无犯罪记录核查

申请人需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等线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三个月内结果有效)并上传,才能正常完成报名流程。

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跳转到中国教师资格网时会出现提醒申领《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的弹窗,申请人可通过该弹窗进行申请,目前该渠道只面向湖北省户籍或拥有湖北省居住证的申请人,也可自行通过其他正规渠道申请。

五、审核认定及领取时间

凡经过审核,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确认通过后申请人在大悟县政务服务中心B16号出证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盖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预计2026年12月底发证)。具体领取时间以大悟县秋季教师认定QQ群通知为准。申请人可通过“认定状态”了解认定审核进度。

六、证书领取方式

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邮寄或现场自取。邮寄默认EMS邮寄到付,邮寄物含《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如需办理邮寄,请在网报时选择“邮寄领取”,正确填好收件人、联系电话、收件地址等信息(邮寄信息建议一次性填好,电话必须畅通,确认审核后不支持修改)。现场自取的,凭有效证件前往大悟县政务服务中心B16号出证窗口领取。

七、其他事项

1.为提高工作效率,请符合认定条件、在认定范围内人员加入大悟县202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群号780276209。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4.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712-7221223

认定机构办公地址:大悟县政务服务中心(城关镇高铁实验区将军大道/碧桂园斜对面)一楼综合窗口

附件:

1.湖北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参考图示

 湖北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参考图示.doc

2.孝感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信息

孝感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信息.docx


文章来源:http://www.hbdawu.gov.cn/tzgg/2153266.j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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