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面向2026届“荆楚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现将丹江口市2026届“荆楚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数学:卓明正、陈香、陈诚、罗梓冰、冯金玉、陈镜、卫子扬。
物理:杨茜、冯诗涵、陈诺语、刘晟豪、张甲、谭宇翔。
小学教育:郭永康。
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2026年7月23日(周四)上午7:30
(二)集合地点:实验小学会议室(地址:丹江口市沙陀营路19号)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考生务必2026年7月23日上午7:30前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现场确认身份后方可参加体检。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生理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4.参加体检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
(2)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有近视的考生请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4)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6.参加体检考生必须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7.参加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三、考察要求
(一)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时间
体检工作结束后组织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安排由主管部门及考察组确定,并提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
(四)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籍记录、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结果报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十堰市教育局。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江口市教育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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