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高素质师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远安县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远安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赴华中师范大学开展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计划共9个岗位14人。具体岗位详见《远安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6年“招才兴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岗位表·华中师范大学站》(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2026年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在校委培生;
3.宜昌市(含县市区)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宜昌市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各类定向生不得报考与定向协议不一致的岗位。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8日16:00,考生需下载《远安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6年“招才兴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报名表·华中师范大学站》(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791080429@qq.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报名。考生须携带填报的《远安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6年“招才兴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报名表·华中师范大学站》及资格审查资料,于2026年1月9日09:00-15:00到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工作处B112招聘大厅(本部教师教育学院AB栋,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现场报名。地点若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
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同步对网络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件等方式及时告知考生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考生(包括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考生)于2026年1月9日09:00-15:00到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工作处B112招聘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方可参加考试。地点若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请提前了解学校进校规则,按要求办理进校手续。
(二)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远安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6年“招才兴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报名表·华中师范大学站》一式二份(A4纸正反打印),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个人手写签名;
2.与《报名表》同版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用于办理《面试通知书》;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纸大小);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院校有效证明,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前置学历证、学位证;
5.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须提供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并承诺在2026年9月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6.宜昌市外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不含服务期内),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发放面试通知书
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考生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和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内不得变更并保持畅通。应聘人员为招聘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含劳动合同工、劳务派遣用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等)、挂职人员、借调人员等情形的,与其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资格复审时主动书面报告。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未主动报告有关关系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数学和物理学科(含初中、高中、中职,下同)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语文、英语、农学学科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有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一)面试
1.结构化面试。2026年1月10日起,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结构化面试。缺一证件者或不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地点设在华中师范大学(考生凭身份证进校),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能力水平等。面试时间6分钟,满分100分,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平均值为考生面试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现场公布考生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其中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试讲环节。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入围试讲,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入围人员参加试讲具体时间和地点。
2.试讲。入围试讲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试讲。缺一证件者或不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为自动放弃。试讲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8分钟。备课室为考生提供教材、笔、草稿纸,不提供电脑,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试讲满分100分,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平均值为考生试讲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现场公布考生得分。试讲合格分数线为75分,其中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岗位,试讲合格分数线为80分,对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成绩核算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
数学、物理学科分别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笔试(结构化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工作人员电话、短信通知入围人员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缺一证件者或不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综合成绩计算
语文、英语、农学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数学、物理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的,于考试前电话通知,并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公告。
五、签约拟聘
(一)签约。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时,语文、英语、农学岗位依据试讲成绩确定排序,试讲成绩高的排名靠前,试讲分数仍然相同的,组织加试(试讲);数学、物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确定排序,笔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笔试成绩仍相同时,组织加试(笔试)。对拟进入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确定进入体检。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和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可视为放弃体检考察。
(二)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时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体检工作由远安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无正当理由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远安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后确定是否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递补,可以递补也可以不递补。进行递补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及时公示。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办理手续。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研究可从参加该岗位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引进人员报到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工资津贴补贴有关政策确定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符合相关人才政策享受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远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远安县教育局
单位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东门路7号(综治中心)
咨询电话:0717-3813591
电子邮箱:791080429@qq.com
监督举报电话:0717-3813562
附件1:远安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6年“招才兴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岗位表·华中师范大学站
附件2:远安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6年“招才兴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报名表·华中师范大学站
文章来源:http://www.yuanan.gov.cn/content-206-699402-1.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