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事业单位干事创业,建设高素质基层人才队伍,服务基层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等十四部门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湖北省2023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我市基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考核聘用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聘用招聘岗位
本次考核聘用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5年天门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表》(见附件)。
二、考核聘用招聘对象
2023年经湖北省人社厅统一组织招募选派到我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已离职或已经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除外)。
三、考核聘用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核聘用招聘方式
采取组织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核聘用程序
(一)体检
1.体检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由市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3.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4.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者,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体检项目,待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
(二)公示
市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定岗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原则上聘用到原基层服务单位,无基层服务单位空缺编制的,按照应聘人员2023年招募总成绩、“三支一扶”服务期间及期满年度考核情况以及本次考核组具体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考量的原则分配到附件中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聘用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
(四)聘用
市人社局统一下达聘用通知,由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最少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2年(不含“三支一扶”服务年限),继续学习深造、辞职离职以及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核聘用工作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2.考核聘用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附件:2025年天门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表.xlsx
文章来源:http://www.tianmen.gov.cn/zwgk/zc/tzgg/202509/t20250919_5775689.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