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木教育LOGO

上岸船
格木造
辅导课程
  • 辅导课程
  • 网校视频
  • 招考信息
  • 师资团队
  • 备考资料
  • 公司新闻
推荐课程:面授课程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考信息 > 省考 > 资格复审 > 文章详情
2023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全省法官助理职位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17:15:02

2023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全省法官助理职位资格复审公告

附件1:2023湖北公务员考试全省法官助理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全省法官助理职位资格复审材料接收邮箱及电话

 

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全省法官助理职位资格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4日至6日。(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10)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资格复审地点:武汉桃花岭大酒店四楼桃花源一厅。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293号,电话:(027)51876688。
    乘车路线:螃蟹岬地铁站A1出口步行380米。
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1张。
    3.准考证。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尚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2017年前取得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正、副本)。
    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本人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需说明所属事业单位性质,是否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请此类考生尽早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9.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对于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社保缴费清单(如果没有,可以出具银行工资流水或单位工资清单等其它佐证材料)、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所有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上材料:1.原件;2.复印件;3.彩色PDF扫描件。扫描文件按上述顺序编号并命名,装入文件夹形成压缩包,于4月4日上午8时前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2)。
    压缩包及邮件主题以“职位代码+招录机关+手机号码+姓名”的格式命名,例如“14230204001000001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3312345678张三”。
职位取消、核减、降低开考比例情况     取消职位:14230204001000028、14230204001000035、14230204001000048、14230204001000064、14230204001000067、14230204001000073、14230204001000079、14230204001000081、14230204001000093、14230204001000104、14230204001000111、14230204001000114。
    核减职位:14230204001000022、14230204001000027、14230204001000047、14230204001000061、14230204001000068、14230204001000069、14230204001000095、14230204001000097、14230204001000103、14230204001000106、14230204001000113、14230204001000115职位分别核减1名计划;14230204001000023、14230204001000060、14230204001000062、14230204001000066、14230204001000076、14230204001000082、14230204001000105、14230204001000116职位分别核减2名计划;14230204001000044、14230204001000077、14230204001000092、14230204001000098职位分别核减3名计划;14230204001000063、14230204001000078、14230204001000080、14230204001000090职位分别核减4名计划。
    降低开考比例职位:14230204001000024、14230204001000026、14230204001000027、14230204001000037、14230204001000045、14230204001000082、14230204001000083、14230204001000088、14230204001000089。
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
    2.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考生的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7日。
    3.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4.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工作安排,请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信息。
联系电话     详见附件2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欢迎小伙伴们加入我们湖北公务员考试交流群:709769401


一手招考信息 海量备考干货

扫码关注“格木教育”微信公众号

格木教育订阅号.jpg

公考刷题听课 使用格木教育APP

扫码关注“格木教育”官方视频号

格木教育视频号.jpg

推荐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