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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1年宜昌市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9 13:28:39


2017-2021年宜昌市直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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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暂未招聘



2017年宜昌市直教师招聘3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宜昌市直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7年宜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市直69个事业单位,168个岗位,共招聘213人【教师招聘35人】。详见《2017年宜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7年宜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08:00-5月3日下午18:00之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报名、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2017年4月27日上午08:00-5月4日下午18:00网上资格审核,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017年5月5日上午08:00- 5月7日下午18: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若某个岗位2次审核不通过后,将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5月26日上午08:00至6月2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及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宜昌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 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27—87236225,0717-6095396、6056350)。

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按照《岗位表》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须知: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者交笔试费100元。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宜昌市人社局网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一天提交给宜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内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和医疗卫生类(E)五类。考试范围以《2016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为准。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查询: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待国家统一阅卷完毕,由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宜昌市人社局网上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一次认真复审,复审应提供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有效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各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对拟聘人员在市人社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2009]12号)规定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6056626;举报电话:0717-6056603。

附件:1、2017年宜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

3、2017年宜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咨询电话一览表。xls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4日


2017年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精神,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涉及7个岗位,共招聘7人。详见《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职数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bychrss.gov.cn/)和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路31号,行政楼317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本人简历、身份证、相关学历、工作经历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名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相关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盖章。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笔试费100元。本次集中公开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市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部分特殊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员须达到1:2比例,见附表“其它条件”)。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鄂人社发〔2017〕2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宜昌市人社局网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报名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提交给宜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沿江大道43号),笔试成绩加5分。

6、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11月24日(8:30—11:30,14:30—17:30)到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路31号行政楼31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两科,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2)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部分特殊岗位按招聘岗位职数1:2,若超过1:3比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一次认真复核。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方案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制定,(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时需增加专业技能操作测试的,应在面试方案中予以明确),并在面试7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备案后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发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市人社局网及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市人社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2009]12号)规定处理。

2.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监督电话:0717-6056361;举报电话:0717-8853261;咨询电话:0717-8853372。

附件1: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职数表.docx

附件2: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1月10日


2018年宜昌市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精神,结合局属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涉及36个岗位,共招聘48人。详见《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昌教育网站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4月18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宜昌市教育局0103视频会议室(体育场路27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本人简历、身份证、相关学历(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证明)、工作经历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本次集中专项公开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宜昌市教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宜昌市教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市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在实施面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部分特殊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员须达到1:2比例,见附表“其它条件”)。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鄂人社发〔2017〕2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宜昌市人社局网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报名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提交给宜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沿江大道43号),笔试成绩加5分。

6、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5月5日(8:30—11:30,14:30—18:00)到宜昌市教育局(体育场路27号,一楼0103视频会议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1、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案由宜昌市教育局制定,并在面试7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时需增加专业技能操作测试的,应在面试方案中予以明确,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2)面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2018年5月6日。

(4)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成绩及时在市人社局网、宜昌教育网上发布。

2、笔试

(1)笔试人员确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部分特殊岗位按招聘岗位职数1:2,若超过1:3比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若面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笔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笔试前,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对参加笔试人员的资格进行一次认真复核。笔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市人社局网、宜昌教育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笔试前在市人社局网、宜昌教育网上公告。

(2)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两科,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3)笔试时间地点:由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通过发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笔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市人社局网、宜昌教育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市人社局网及宜昌教育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笔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笔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宜昌市教育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市人社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规定处理。

2、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政策监督电话:0717-6056361;举报电话:0717-6443670;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

附件:

1、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doc

2、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2018年4月4日


2018年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精神,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涉及15个岗位,共招聘16人。详见《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职数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yichang.gov.cn/)和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3日至5月4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路31号,行政楼317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本人简历、身份证、相关学历(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工作经历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相关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盖章。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考试费100元。本次集中公开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市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招聘先面试后笔试,在实施面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部分特殊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员须达到1:2比例,见附表“其它条件”)。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鄂人社发〔2017〕2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宜昌市人社局网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报名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提交给宜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沿江大道43号),笔试成绩加5分。

6.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5月11日(8:30—11:30,14:30—17:30)到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路31号行政楼31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三)考试安排

1.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每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须达到规定比例,未达到规定的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方案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制定,并在面试7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备案后组织实施,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时需增加专业技能操作测试的,应在面试方案中予以明确,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布。

2.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人员确定。笔试前,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对参加笔试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复核。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部分特殊岗位按招聘岗位职数1:2,若超过1:3比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3)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两科,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4)参加笔试人员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发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市人社局网及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市人社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处理。

2.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监督电话:0717-6056361;举报电话:0717-8853261;咨询电话:0717-8853372。

附件:1.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职数表.doc

2.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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