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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师范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公告【120人】
发布时间:2026-04-08 10:09:4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1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汉江师范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主要职责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人才。

二、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引进对象

具有较好的学术研究基础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人才。

四、引进岗位及条件

(一)引进岗位

本次人才引进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汉江师范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确定于2026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18时止。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各用人单位(部门)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组织考核,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汉江师范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719-8846018。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条件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应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人才引进具体工作由学校组织。用人单位采取试讲、面谈、业务考察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等,形成引进意见。经学校研究审议后,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一)依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人选。

(二)体检须在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进行。

(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分党委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八、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学校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为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发布网站,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为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9—8846018

监督举报电话:0719—8846011

 

附件:汉江师范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表.xls

 

汉江师范学院

2026年4月8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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