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证书或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对于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和相关相近学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有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对个别年份新增专业需在教育部官网检索相关信息。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现役军人(确定于2026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已在通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由通山县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岗位。如一人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作报名无效处理。
1.线上报名时间:从2026年4月1日(周三)上午9:00开始,2026年4月10日(周五)17:30截止。参加本次考试所有报名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线上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zpks.hbhr.com.cn/nindex/?ecode=tsxyjrc),提交报名申请。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或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考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验证报告等材料(2026年应届毕业生仅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提供学校出具证明本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年龄计算方式
每个岗位的年龄条件以《岗位表》要求为准,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线上资格审查结果。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应后果。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岗位表》等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熟悉相关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任一环节经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为防止因报名系统拥堵造成超时无法报名,请各位考生尽量提早报名。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四)缴费
1.缴费确认:2026年4月11日9:00至4月12日17:3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须通过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50元。
2.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不足1:3的,核减该岗位引进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3.岗位调整和改报: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需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用人单位通知后,可于2026年4月13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其间相关报考人员出现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等情况的人员,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五)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初审报名人员于2026年4月16日9:00至4月18日9:00自行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下载保存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评分,笔试内容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结束后在通山县政务网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6年4月18日(周六)(具体见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中共通山县委组织部和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在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
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并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于面试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小于或等于1: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且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平均分及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前在通山县政务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
五、考试成绩计算
(一)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总成绩在通山县政务网公布。
(二)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分数相同,则按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高低确定;若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也相同,可安排加试。
六、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过程中,应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复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通山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
事业单位新聘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招引人员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八、工作要求
(一)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实行岗位回避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和《关于在县直单位开展体制内“近亲繁殖”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本方案有符合《通山县2026年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的聘用人员可享受相关待遇。各类补贴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对于服务期内未经协商自行离开的引进人员,将取消相应待遇并追回所发人才引进各类补贴;在服务期内,考取省级及以上国家机关公务员的高层次人才,由本人自行决定去留,不视为违约。
本方案中有关政策口径或未尽事宜由中共通山县委组织部和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5-2881998(上午8:30-12:00,14:30-17:30)
文章来源:https://ts.tongshan1.cn/p/205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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