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17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武汉纺织大学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武汉纺织工学院,2010年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自主培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卫林教授、俄罗斯工程院院士梅顺齐教授。设置20个学院(部)3个研究院,涵盖理、工、文、法、经、管、艺、交叉等8个学科门类,拥有纺织科学与工程、设计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67个本科专业,纺织科学与工程入选湖北省“省属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蝉联软科世界一流学科和中国最好学科前三。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等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二、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计划
此次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170名。
四、引进对象
(一)杰出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享有国际公认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大师级学者,已取得杰出的学术成就,年龄一般要求55周岁及以下,国家级人才年龄不超过就业年龄段。
(二)领军人才
A类: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著名学者,已取得卓越的学术成就,年龄一般要求55周岁及以下,国家级人才年龄不超过就业年龄段。
B类: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具有作出突出贡献的潜力,已取得较为突出的学术成就,年龄一般要求55周岁及以下。
(三)拔尖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学科带头人,已取得较高的学术成果,年龄一般要求55周岁及以下。
(四)骨干人才
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优秀人才,具有成为该领域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要求50周岁及以下。
(五)后备人才(专任教师)
A类:在本学科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良好的教育经历和研究基础,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要求45周岁及以下。
B类:具有较好的教育经历和研究基础,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要求45周岁及以下。
五、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武汉纺织大学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由学校各用人单位(部门)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组织考核,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招聘系统报名,应聘人员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s://rszp.wtu.edu.cn/rsfwdt/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注册,提交报名材料。
3.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或文件;
(4)业绩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证明、论文检索收录证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条件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应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 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七、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考核环节。考核采取试讲(说课)、问答、技能展示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教学水平、科研基础、与团队的契合度等。
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合格线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潜力、科研水平和能力、人才层次进行综合评议。通过学术评议的应聘人才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审定,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八、体检及考察
(一)依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包括心理测试和体检两个部分。心理测试和体检分别由武汉纺织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武汉纺织大学指定医院负责。
(三)学校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备案
(一)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wtu.edu.cn/)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三)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十、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 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网 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武汉纺织大学网站(https://www.wtu.edu.cn/)和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wtu.edu.cn/)为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发布网站,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wtu.edu.cn/)为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59367478
监督举报电话:027-59367255
文章来源:https://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202603/t20260303_58843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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