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按姓氏笔画排序)
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按照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第5名有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参加面试。具体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确认
1.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3月5日上午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到cjhgkzp@cjh.com.cn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统一按“岗位名称(岗位编号)+姓名+身份证后四位数”格式填写,内容见附件2。
2.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3.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3月5日上午12:00前发送扫描件(或拍照JPG格式文件)至cjhgkzp@cjh.com.cn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6年3月7日(周六)下午14:00-17:00。
地点: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公交24路、543路惠济路赵家条站,地铁3号线、8号线赵家条站F、G出口,下同)。
请考生合理安排到达考点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核验,并自备一套复印件上交。
1.在校应届生:需提交个人简历、学习成绩登记单原件(加盖学校公章),经学校签字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硕士(博士)研究生提交本(硕)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等。
毕业院校不分设二级学科的报考人员需另外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毕业院校自设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需另外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情况。
2.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除提供以上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未参加社保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等。
3.在职或社会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除按上述分类提交相应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填写《近亲属在水利部系统内从业情况表》并签名;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时间:2026年3月8日(周日)上午8:00;所有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7:30前(7:3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各岗位具体面试顺序抽签确定;
3.候考地点: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
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达1:3,未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为100分,按照综合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
考生可于面试结束3天后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我单位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3月8日晚根据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通知考生。3月9日上午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体检医院相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请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有不符合回避规定相关要求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长江水文网(www.cjh.com.cn)等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与通信地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审核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核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最迟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到单位报到,逾期者其聘用资格无效。
五、递补
招聘期间出现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形,由我单位集体研究决定该岗位是否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考试录用。
2.考生应注意保密,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
3.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4.除面试当天中午统一提供免费午餐外,面试期间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及住宿,并注意安全。
七、考务咨询与纪律监督
(一)考务咨询027-82927765
(二)监督电话027-82820098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文章来源:http://www.cjh.com.cn/article_75_281156.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