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宜昌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宜昌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宜昌市建筑节能推广中心会同湖北宜昌前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名,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我中心工作。岗位的聘用条件详见《2025年宜昌市建筑节能推广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学历、文化知识、专业技术技能和业务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违法犯罪记录;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25日9:00至 2025年9月30日17:00。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填写好的《2025年宜昌市建筑节能推广中心公开招用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与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工作证明材料等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71079848@qq.com。
四、资格审查
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以电话或者短信等形式告知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原件提交到市建筑节能推广中心(宜昌市四新路41号)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5年10月18日上午9:00。
(二)面试地点:宜昌市西陵区解放路11号紫晶SOHO写字楼8楼。
(三)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后按考生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但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应试人员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要求,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宜昌市建筑节能推广中心会同劳务派遣公司开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按照面试成绩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建筑节能推广中心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公示、备案与聘用
考察和体检结束,经市建筑节能推广中心支委会集体研究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在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报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备案后,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市建筑节能推广中心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九、管理及待遇
(一)根据《宜昌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实施管理。
(二)待遇按照《宜昌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执行。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工作餐等福利。
联系电话:0717-6908498、0717-6908496
监督电话:0717-6908491
附件:
1.《2025年宜昌市建筑节能推广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2.《2025年宜昌市建筑节能推广中心公开招用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zrzy.yichang.gov.cn/content-42422-9860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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