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拟录用人员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9月23日起至2025年9月28日止。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中共蕲春县委社会工作部反映。举报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以方便核查,并留下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3-2186968;邮箱:qcshgzb@163.com;
来信地址:中共蕲春县委社会工作部一股,邮政编码:4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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