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四个部门<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现面向江陵县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开展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向江陵县在岗服务,且2025年7月底前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岗位计划详见《江陵县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在编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2025年7月8日8:30至2025年7月11日17:30。报名地点为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305室),联系电话:4738302。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准确填写《江陵县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聘用合同、年度考核情况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要对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根据用编计划数量、人岗相适等因素,由江陵县人社局会同江陵县委编办统筹安排岗位。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需核减或取消计划招聘的,相应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5年7月20日(星期日)
请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指定的面试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地点: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陵县郝穴镇荆江路北64号)
(三)面试方式
面试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最低合格线为80分。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面试分数当场公布,并及时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面试须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2.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并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县政府同意后,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关系手续。聘用人员应在接到聘用单位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向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相关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报考江陵县内各类人事考试。
聘用人员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低于3年(不含“三支一扶”服务年限)。
九、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此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由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各项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均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江陵县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陵县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zwgk.jiangling.gov.cn/7656/107220253/t108220253074/601393.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