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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定向培训招102人
发布时间:2022-05-19 09:23:32

湖北籍脱贫户子女看过来!2022年度定向培养湖北籍脱贫户子女为法院雇员制书记员招生工作即将启动!!!

为推进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会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开展定向培养湖北籍脱贫户子女为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工作,委托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开设法律文秘专业,负责定向培养工作,2021年度已面向脱贫户子女首批招生98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统一部署,2022年度招生纳入湖北省2022年度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统一进行。凡已取得湖北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湖北籍脱贫户子女且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1月26日后出生)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定向培养法院雇员制书记员高职单招,招生专业为法律文秘专业,招生计划102名。

根据招生工作安排,高职单招报名于5月19日—22日进行,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北省高职单招统一平台(网址:gz.e21.cn)填报志愿。考生报名前可登录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官网(www.whpa.cn),阅读招生章程,了解报名条件及考试、录取要求。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度招生考试定于5月29日进行,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测试”模式,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测试成绩,总分400分。其中文化素质满分300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150分、政治100分、英语50分),职业测试采取面试加心理测试形式,满分100分。

考生被录取后,在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三年,实行“2+1”培养模式,即在校学习两年,第三年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安排到户籍所在市州基层法院实习一年,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考生在校期间学杂费、住宿费、助学金等相关培养费用,按照国家和湖北省关于脱贫户子女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相关优惠政策、补助政策执行。考生在法院顶岗实习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实习报酬。

考生毕业后,经考核合格,原则上安排到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所属市、州基层法院从事雇员制书记员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考核特别优秀的定向培养对象,可优先安排到高、中级法院从事雇员制书记员工作。

武汉警官学院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建校40年来,为国家培养了10多万名政法类专门人才。学校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定点院校、教育部“1+X”证书制度首批试点院校、教育部“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首批合作院校、湖北省人民政府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湖北省高校党建工作试点院校、湖北省教育援疆对口培养院校。多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平安校园。

学校内设警察管理系、司法侦查系、司法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公共管理系、思政课部、基础课部、警体部等教学科研单位。开设25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司法类国家控制专业7个(已纳入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范围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6个),湖北省特色专业5个。学校狠抓专业建设,高标准通过了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省级复核,获批省级“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智慧司法专业群获批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A档。

学费标准为:普通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1080元/年。学生享有生源地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国家奖助学金、大学生应征入伍、勤工俭学等资助政策。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学校设置高职单独招生专业6个,总计划402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

(注:招生对象分为中职毕业生和退役士兵以及脱贫户子女)。其中法律文秘为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定向培养湖北籍脱贫户子女为法院雇员制书记员专业。

三、报考对象条件

1.凡已取得湖北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且高考报名号第9—10位代码为80—89或99的考生均可报名安全防范技术、消防救援技术、司法鉴定技术、智能安防运营与管理专业单招;

2.凡已取得湖北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湖北户籍退役士兵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应急救援技术专业单招;

3.凡已取得湖北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湖北籍脱贫户子女且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1月26日后出生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法律文秘专业单招。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5月19—22日登录湖北省高职单招统一平台(网址:gz.e21.cn)确认有关信息,选报院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院校及不超过3个专业。我校湖北省招生代码为C563。

5月28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本次单招考试收取报名费240元/生,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报考法律文秘专业的考生免收报名费。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备案。

5月29日到校参加考试。

五、单招考试办法

此次高职单招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模式,考试时间为5月29日(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为9:00—10:40,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1:00—12:00,技能操作及面试开始时间14:00。法律文秘专业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为9:00—11:30,心理测试及面试由学校和湖北省高院共同组织,开始时间为14:00)。各专业考试方式具体见下表。

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 200 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政治80分,英语4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考试科目包括专业知识测试100分,专业技能测试100分),合计总分400分。法律文秘专业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测试”的模式,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300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150分,政治100分,英语50分),职业测试采取面试加心理测试形式,满分100分,合计总分400分。

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可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计160分,心理测试和面试部分按照规定进行。退役士兵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总分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

六、录取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先按照文化成绩总分排序;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再按语文、政治、英语成绩依次排序,如还相同,按职业技能测试中的项目依次排序。学校严格执行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法律文秘专业为定向培养湖北籍脱贫户子女为法院雇员制书记员专业,分市州计划录取,未录满的市州计划可调整至考生充足的市州执行,但该专业计划总录取仍为102人不变。另外,对于心理测试或面试低于25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雇员制书记员分市州计划见附表。

七、单招专业简介

1.安全防范技术

专业培养目标:安全防范技术专业是湖北省省级特色专业,本专业服务司法和湖北安防行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已为司法行政系统和湖北安防行业输送了2000余名专门人才。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道德素养,熟悉国家安全防范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全面系统地掌握安全技术防范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能运用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安全技术防范设备技术在安防企业、监狱、劳教、公安、等部门或单位,从事安全防范技术监理、维护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并成长为面向安防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安全保护服务行业的安全工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或高级管理人员。

专业核心课程:安防工程制图、安防工程设计、智能化工程综合布线、安防工程计量与计价、安防工程项目管理、智能化安防系统集成、安防工程法律法规。

2.智能安防运营与管理

专业培养目标:智能安防运营管理专业服务司法和湖北安防行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掌握智能安防运营管理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智能化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智能化安全保护服务行业的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保护服务人员职业群,能够从事智能化安防系统售前、售中与售后的技术支持、运营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安防工程制图、视觉智能技术应用、智能化安防系统集成、安防运维技术应用及工程项目管理、安防工程设计与运营、智能安防系统维护与维修。

3.消防救援技术

专业培养目标:消防救援技术专业培养具备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消防设施使用、维护、检查、安装、各类火灾扑救知识的应用型技术人才;能熟悉消防装备的结构、操作规程、现代消防救援理论、具备指挥抢险救援、现场指挥能力、对现代消防技术装备熟悉的应用型管理人才,能够从事消防监督、故障排查、指导重点消防单位整改的能力。同时,培养对消防装备、消防器材、相关消防规范能正确解读等与消防工作相适应的技能。

专业核心课程:消防综合能力应用、消防救援指挥、化危物品管理与现场救助、工业企业防火、无人机应用、智慧消防管理与应用等。

4.司法鉴定技术

专业培养目标:政治思想坚定、德技并修,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能够从事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等司法鉴定辅助工作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文件鉴定技术、笔迹鉴定技术、印章印文鉴定技术、痕迹鉴定技术、手印鉴定技术、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技术等。

5.法律文秘

专业培养目标:法律文秘专业主要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法律基础知识和文秘专业知识,掌握秘书职业能力和技能,能够胜任书记员、政法系统文秘及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文秘工作,适应专业法律工作者辅助人员岗位,能在相关机构或媒体从事速录工作,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技能型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民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秘书原理与实务、速录技术、文秘业务综合实训等。

八、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27—83214207    

单招报名网址:http://zs.whpa.cn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1206号(轻轨一号线东吴大道站旁)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图书馆一楼招生就业处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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