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法院系统2026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综合成绩暨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
速录测试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进入后续环节,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综合排名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以速录测试每分钟正确字数多的排名在前。考生综合成绩及综合排名详见《武汉市法院系统2026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综合成绩暨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
依据同职位综合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8月11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考生需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各招聘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武汉市法院系统2026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电话》(附件2)。
(四)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笔试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包括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复审时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学历;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个人征信报告(持个人身份证到当地人民银行查询打印);
7.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打印);
8.加分证明材料:脱贫家庭及其子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9.本人1寸正面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
10.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采用A4纸型,本人签注“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需本人亲自到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凡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
(一)体检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安排
体检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集中组织。体检对象、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和费用标准等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1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参加体检。
2.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医务人员按照预定项目逐科、逐项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要漏检。考生经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前注意饮食和休息,避免剧烈运动,不要熬夜、饮酒。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体检当天早晨必须空腹,在未做完血样采集和B超前,不得进食。体检时应放松心情,保持平和心态。衣着要宽松,不宜穿着不方便脱换和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
4.生理期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告知工作人员,并在体检表上提前注明。妊娠期的考生,在体检环节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待妊娠生产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完成并合格后,再按相应程序办理雇员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公示可与同批次考生一并进行。
5.对于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按考试作弊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一)考察时间
由招聘单位与考生联系确定。
(二)考察主体
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察内容
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身体心理健康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四)考生准备材料及注意事项
1.个人自传(全面撰写个人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经历、兴趣爱好、主要不足,不少于1500字)。
2.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其中,已就业的考生,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鉴定材料(加盖公章);未就业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常住地村(居)委会出具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考察期间考生需按要求提交考察工作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并协助考察人员做好各项考察工作。
五、体检、考察递补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生综合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系及时递补。
考生如需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附件:1.附件:武汉市法院系统2026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综合成绩暨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pdf(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2.附件:武汉市法院系统2026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电话.pdf(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8月7日
原始标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https://whzy.hbfy.gov.cn/DocManage/ViewDoc?docId=229ebc5b-95ec-49ea-8801-448c4073d068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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