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6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别提醒
1.我区今年实行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不设线下办理,请申请人务必通读本《公告》全文。
2.申请人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以下简称“网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如因申请人错过网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网报信息填写有误、提交材料不全、通讯不畅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完成网报的,责任均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网报时间
网报时间:4月16日上午9:00至4月29日下午5:00。
属曾都区受理对象的申请人请务必加入QQ群:687906120(曾都区教师资格认定群),申请加群时需提交“具体户籍地址和申请的学段学科”验证进群,格式示例:东城初中语文XXX、万店小学数学XXX、高新区幼儿园XXX、随职幼儿园XXX。
曾都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722-3590626(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三、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或幼儿园教师资格:
1.户籍在曾都区(东城、西城、南郊、北郊、涢水、万店、何店、洛阳、府河、淅河)和随州高新区的社会人员。
2.持有曾都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不能替代居住证使用)。
3.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4.驻地在曾都区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爱党爱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考试条件。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可不参加考试,但须提供经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须有《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成绩)复印件。
3.学历标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及其以上学历。2013年及以后考入 “湖北省49所中等职业学校”取得的幼儿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可作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合格学历。
4.普通话水平。申请认定语文、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测试等级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认定其它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测试等级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体检标准。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湖北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五、认定流程
认定步骤为“申请人网上报名—认定机构网上确认—申请人体检—认定机构网上审核—认定机构发放证书”,具体如下: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报名全程请仔细阅读页面所有文字,按要求填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完善个人信息,如实完整清晰上传申请资料。
特别提示: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认定申请全程网办,不设线下现场确认。网报成功后,申请人须定期登录系统,查看系统留言,随时关注QQ提醒,保持电话畅通,了解认定进度,若因申请人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资料不及时,造成无法认定通过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1.信息填报。
①认定机构选择:符合本《公告》“三、认定范围和对象”的申请人选择“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随州市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 为确认点。
②考试形式选择: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在毕业学校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
③认定所在地选择:曾都区户籍的社会人员选择“户籍所在地”,凭居住证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
④资料上传。
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清晰上传申请材料详细内容,每项材料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大小不超过500KB。上传的申请材料包括: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凭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凭居住地申请认定的上传居住证正反面,服役地在曾都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能显示服役地在曾都区的军官证或警官证);毕业证书(系统通过学历核验的不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系统通过学籍核验的不上传,此材料仅限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系统通过学历核验的不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系统通过核验的不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其它有关信息:“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填写身份证上的地址。“学历专业类别”据实选填师范类或非师范类。师范类专业指与现有中小学学科相一致的专业,例如:语文、数学、英语教育、物理教育等,其他专业均不属于师范类专业;成人教育(即自修、函授、网络培训等)取得的毕业证书均选填“非师范类”专业。“现从事职业”据实填写,注意“在职教学人员”是指有编制的教学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据实选填,没有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一律选“无”。“通讯地址”填写现在居住的地址。“照片”必须上传近3个月内的免冠无头饰正规白底彩色登记电子照片,且与体检表中插入的电子照片和体检时交予的纸质照片为同一底版。“居住地”特指有效期内居住证上的地址。“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的常用电话,并确保从网报到领取证书期间电话通畅。
2.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二)认定机构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
所有申请人在网报成功1个工作日后登陆网报系统,查看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按要求完成体检,等待网上审核;处于“网报待确认”状态的,请根据网报系统留言,或QQ提示,或电话提醒的反馈信息,务必在网上确认截止时间内按要求修改、补充填报资料。
(三)申请人体检
1.体检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5日。
2.体检安排:申请人网上报名申请被认定机构网上确认通过后,即可到我区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医院:曾都区人民医院(随州市烈山大道700号1号楼4楼,健康管理科,电话:0722-3320624)
4.体检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体检前,将本人网报时的电子照片插入体检表相关位置,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1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两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与网报时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清楚姓名、身份证号、申报的学段和学科;此照片由指定医院代收)到指定体检医院体检。
特别提示: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5.体检结果:体检结束申请人不得擅自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带离医院,体检结果将由指定医院体检机构直接转送至认定机构,不需本人领取。(体检不合格的,体检机构会在其体检结果出来的1个工作日内电话另行通知)
未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四)网上审核(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
所有申请人可在审核截止时间后登陆网报系统,或根据QQ群提示了解认定结果。
(五)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发放视上级下发空白证书的时间早晚而定,QQ群会及时更新相关进度,并公告领取的相关事项。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资料务必要真实准确,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3.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4.未尽事宜按《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认定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2.曾都区教师资格认定专项体检须知
3.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4.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附件1:
认定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
1.户籍在随县或广水市的申请人能否选择曾都区认定机构进行申请?
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定权限,户籍在随县或广水市的申请人请按本人户籍选择随县或广水市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
2.申请人选错认定机构,怎么修改?
答:申请人进入网报系统,点击“业务平台”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后面的“查询报名信息”,再点击右侧“修改报名信息”,找到需修改的地方进行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错过了认定机构的网报时间不能修改)
3.无犯罪记录证明如何办理?
答: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也可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纸质版(证明格式以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为准,不做统一要求)。查询时间范围是“以申请人出生日至申请日全时间段”。
4.在“业务平台”下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列表中的“认定状态”都分别是什么意思?
答:为便于申请人了解认定工作进度,网报系统给申请人提供了认定状态,包括“网报待确认”、“待认定审批”、“认定通过”、“认定未通过”等。各认定状态的含义如下:
①“网报待确认”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还没有初审到其网报材料,请耐心等待审核;或网报材料已被初审,但材料需补齐补正,申请人须按认定机构通过网报系统留言(或QQ提示或电话告知)的要求进行补充完善。
②“待认定审批”是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时,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报名条件已被受理,网上确认通过,申请人可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③“认定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申请人各项条件符合认定政策,通过了本次认定。
④“认定未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发现申请人某些条件不符合认定政策,没有通过此次认定,未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5.网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何处理?
答:中国教师资格网在其首页“咨询服务”栏提供了认定过程中常见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和处理渠道,请相关申请人按其指导顺利完成网上报名。



附件2:
曾都区教师资格认定专项体检须知
为了更好地提高服务标准,优化服务质量,让您在体检过程中能够便捷有序的完成各项体检项目,确保体检项目结果的准确性。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体检时间:
上午8:00-12:00(无特殊情况,节假日正常上班)
二、体检地点: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医院门诊一号楼四楼健康管理科(随州市烈山大道700号,电话:0722-3320624)
三、体检路线:
1、经过门诊大厅后,通过垂直电梯10#、11#到达门诊四楼健康管理科
2、驾车到-1楼(或-2楼)通过11#电梯到达门诊四楼健康管理科
四、体检流程:
1.持本人身份证到四楼大厅取号等候开单;
2.前台接待窗口实名登记,选择体检项目并打印体检指引单;
3.拿好体检指引单根据百灵健康APP自动导检或在现场医护人员的指引下,前往各检查室进行检查;
4、体检完毕后请到回收指引单窗口与医护人员核对所有体检项目是否完成。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前
体检前晚,应清淡饮食,正常作息;体检当日清晨,请空腹禁食、水,进行抽血检查。
2、体检中
⑴体检等候注意。为保证您体检结果的准确性,请您在体检等候过程中保特平和心态,不要大声喧哗或情绪激动,应静心等候。
⑵个人物品的保管。在体检过程中,请您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及体检卡,尽量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前来体检。
3、体检后
体检指引单及照片交还回收指引单窗口。为保证您的体检资料能得到主检医师全面综合分析,当您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完毕后:请您务必前往指定窗口与医护人员核对体检项目是否完成。经医护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去,否则将无法出具体检报告,后果由本人承担。
附件3: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
附件4: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
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
2026年4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zengdu.gov.cn/zwgk/zc/qtzd/gsgg/202604/t20260401_1416871.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