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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下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9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2 14:06:3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4〕64号)等有关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组织实施202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对象。

1.参加本次招聘岗位1631个,招聘人数2398名。

2.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报考者对《岗位表》中有关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

3.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兵人社发〔2025〕39号)相关规定,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以本人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毕业证书落款年度近3年(含毕业当年度,即2023年1月1日后毕业的毕业生)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二、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所需印证材料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和所需印证材料。

1.招聘专科及本科学历的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8周岁及以上(1989年8月13日至2007年8月12日期间出生),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8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9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为在疆服务期内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的工作经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中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2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确定于2025年8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职称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人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相关事宜。

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详见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发布等工作,统一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申请。2025年8月12日20:00至8月20日20:00。每人限报1个岗位。2025年8月15日至8月20日,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8月20日18: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报考者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条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招聘程序。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应提供级地(州、师、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原件、复印件。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疆县乡(师市、团镇)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2025年8月13日10:00至8月21日18: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在2025年8月20日18:00前报名申请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8月20日18:00后,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

3.缴费确认。2025年8月13日10:00至8月22日18: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办理网上确认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2025年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报考者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原件,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考试费用包括:报名费15元,笔试考试费(两科)80元。

4.岗位调整和改报。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招聘计划数:缴费确认人数),其中,南疆师市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南疆团场招聘岗位可放宽至1:1,具体详见《岗位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于2025年8月24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8月24日18:00至8月25日18:00。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者,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予以退费。

5.打印准考证。2025年9月8日至9月13日。已完成缴费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环节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机会。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综合管理类。考试范围以《2025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2.时间。2025年9月13日上午

09:00—10: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30—12:30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新疆兵团考点(乌鲁木齐市和兵团辖区各师市设置考点)。疆外考点(山东省济南市、淄博市,青海省西宁市,湖北武汉市)。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须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人员名单。2025年10月中旬,报考者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超过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到或大于1:3面试比例后进行面试。岗位招聘人数大于1人,面试未形成竞争关系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如:招聘计划为1个,笔试合格且资格复审通过为0人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2个,笔试合格且资格复审通过为1人至3人的,核减招聘计划1个;招聘计划为3个,笔试合格且资格复审通过为1人至6人的,核减招聘计划1至2个)。

1.资格复审。10月中旬,须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内提交职位所需印证材料。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资格。各招聘单位进行线上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凡有关材料中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员应按照递补人员比例在报名系统提交职位所需其他印证材料。通过资格复审并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

3.面试记分。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且≥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2科共300分,按照核算标准,在汇总总分时将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即,笔试成绩÷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其中:

1.采取“结构化面试”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并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2.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其中,面试成绩中,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分数的40%,技能测试占面试总分数的60%,各项成绩均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五、体检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由参加体检的报考者承担。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疑问时,须自被告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家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体检,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者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照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补一次,进入考察环节后,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聘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政治上不合格者,坚决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试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至1年,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对象实际确定,自签订聘用合同日期起计算。试用期间发现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不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单位有其他要求的,按照招聘单位相关规定确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或其他岗位,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离职或报考其他单位的,聘用单位须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放行。

九、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考生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网站和服务号唯一官方渠道公布,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

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本次招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牟利的,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件: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文章来源:http://btpta.xjbt.gov.cn/c/2025-08-12/8432259.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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