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枣阳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公办中小学相关学科建设和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5年度合同制教师26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合同制教师共265名,招聘计划、学段学科等详见《枣阳市教育局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心理素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报考高中(中职)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对口;报考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持有相应或高于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考生取得有效期内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学历证书和普通话水平能力测试相应等级证书“三证齐全”的,视为具备教师资格,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未在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逾期将解除聘用合同)。报考语文岗位考生应持有相应及以上学段语文教师资格证或持有相应及以上学段其他学科教师资格证和二甲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能力测试等级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解聘)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大学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况。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通过枣阳市人民政府网、枣阳市国投集团网站、枣阳市融媒体等网络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登录网址:www.zyzf.gov.cn或www.zygt.cc查看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13日17:00;
2.报名地点:枣阳市第一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枣阳市人民路34号);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4张(备注姓名);
(3)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5)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在线验证有效期内,可通过微信“学信网报告在线验证”小程序扫码验证;
(6)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7)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供以下“三证”: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毕业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能力测试相应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
4.报名费用:笔试分为两科,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
5.资格审查:2025年8月14日8:30至17:00,考务组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改报。报考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因个人信息漏错导致无法联系核实个人情况的,相关后果自负;
6.岗位调整。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对该岗位招聘数量予以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及时公布岗位调整计划。对已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申请退费。
(三)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或笔试公告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60分钟)、《教育教学知识》(90分钟)两科,每科分值均为100分,综合知识与教育教学知识占比为50%:50%。
(四)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照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负责。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采用说课、试讲的考核形式,时间共10分钟;
3.面试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但须设置合格分数线控制。当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计划相应核减至实际面试参考人数;
4.面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六)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计算;
2.计分方法。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共计2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教育教学知识》×50%)×40%+面试成绩×60%;
3.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优先考虑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其次是学历高的考生。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最后确定的岗位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对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1:3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初次体检者确认不合格者,可以复检一次;
3.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考务组负责组织实施;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截止考察时间仍未与原工作(聘用)单位解除合约,以及其他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选岗
根据招聘计划数及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分数高的考生优先选岗;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优先考虑师范类专业考生,其次是学历高的考生。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者,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
(十)补录
参加本次考试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列入补录人员库。拟录用人员名单发布后1年内,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补录。如拟录用人员名单发布后1年内再次组织公开招聘,补录人员库自动失效。
四、用工性质及相关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教师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制用工性质,无事业编制。
(二)受聘人员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合计每人每年5万元(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绩效工资、管理费等),由第三方按月发放。
五、用工管理办法
(一)受聘人员与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续签或解聘办法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二)第三方机构将录用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用工单位根据考勤、工作量、师德表现、教育教学工作效果等表现进行综合考核鉴定,为续签合同及绩效工资发放提供依据。绩效考核具体考核发放办法由用工学校制定,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三)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的受聘人员,学校可依法依规派回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可依法依规予以解聘。受聘人员聘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用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程序与第三方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报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信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与其原工作单位存在的一切纠纷等,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四)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应聘人员可登录网址:www.zyzf.gov.cn或www.zygt.cc查看信息,以上网站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网站、邮件或短信散布的关于培训等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考试主办方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招聘培训书籍,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虚传,切勿上当受骗。
七、违纪行为处理
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19008611822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1.枣阳市教育局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
文章来源:http://www.zyzf.gov.cn/zwgk/zdxxgk/gsgg/202508/t20250808_3856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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