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重要指示精神,从2021年起,湖北省实施脱贫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省级“优师计划”),2025年首批省级“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为做好我市首批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有关县(市)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2021〕15号)和《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省市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安置方案(黄冈)〉的通知》有关文件规定,黄冈市教育局组织团风县、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6个县(市),面向履约地为黄冈市的2025年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共招聘102名教师,其中初中、高中语文学科教师35名,初中、高中生物学科教师36名,初中、高中地理学科教师31名。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黄冈市2025年面向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黄冈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hg.gov.cn/)和黄冈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gnu.edu.cn/)公开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测试、体检、考察、选岗等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黄冈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hg.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实行“考生分学科报名,按综合成绩选岗到学校”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25年5月21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8:00。报名地点在黄冈师范学院(具体地点由黄冈师范学院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黄冈市2025年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安置专项招聘报名表》2份(附件2)、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不真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黄冈市教育局要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及时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定向培养协议追究考生违约责任。
4.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学历、学位取得并提供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应聘人员未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不得参与选岗,对到2025年12月31日仍未能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按定向培养协议追究违约责任。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定。
四、测试
专项招聘测试采取在校考核和专项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在校考核
在校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黄冈师范学院(委托培养院校)按照在校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在校考核结果由综合学业成绩、教育实习成绩和创先争优成绩三部分组成,各按100分赋总分,在校考核成绩的构成见附件4。
(二)专项面试
专项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专项面试相关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2025年6月7日(星期六),时间1天。考生上午7:20前到达候考室集中封闭管理。本人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上午7:40前未到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黄冈师范学院北校区求实楼。
3.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讲课形式,按照所学专业分为语文教师、生物教师、地理教师3个面试组进行。面试课题由每组第一位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6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100分。
4.讲课教材。讲课教材均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中教科书(2019国家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具体各岗位讲课教材如下:
语文教师岗位:语文必修上册;
地理教师岗位:地理必修第一册;
生物教师岗位:生物学必修1 分子与细胞。
重要提示:教材和备课用纸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禁止考生携带任何书籍和资料进入候考室。
5.面试有关要求及告知事项
(1)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应按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指定时间与地点参加面试。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证章、计时工具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凭有效身份证依次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3)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本人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平板电脑、手机、录音笔、蓝牙耳机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在候考室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由考务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要按照要求进行讲课。讲课完毕后,考生应报告“讲课完毕”。讲课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讲课。
(7)考生要遵守面试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后,分数公布、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面试结束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8)面试时如出现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考生在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划定最低合格线
在校考核成绩中的综合学业成绩、教育实习成绩两项划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即:综合学业成绩、教育实习成绩有一项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视同未达到毕业安置在校考核合格要求,不得进入专项招聘相关环节。专项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5分,面试分数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综合学业成绩×50%+教育实习成绩×15%+创先争优成绩×5%+专项面试成绩×3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五)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同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综合学业成绩、教育实习成绩和创先争优成绩依次优先的原则确定名次。按照以上原则排名后成绩仍相同,重新组织加试专业知识,加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
五、组织体检、考察
(一)体检
考生综合学业成绩、教育实习成绩、专项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合格线及以上的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籍记录、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选岗
由市教育局会同黄冈师范学院共同组织体检、考察合格人员选岗,三个学科分别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考生选岗时,须符合岗位表规定的相应岗位要求。具备选岗资格但因个人原因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按定向培养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七、公示和备案
由市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及黄冈师范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管理
(一)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须在基层学校从教满6年。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在履约县(市)从教不满6年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九、有关事项
(一)公告和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市教育局、黄冈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黄冈师范学院:0713-8621000(王老师)
黄冈市教育局人事科:0713-8877021
监督电话:黄冈师范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13-8621623
黄冈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13-8877022
附件1 黄冈市2025届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 黄冈市2025年面向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表.doc
黄冈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9日
原始标题:黄冈市2025年面向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jyj.hg.gov.cn/zwgk/public/6636171/1542273.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