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法院系统2026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要求,经笔试、加分环节,现将职业技能测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职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职业技能测试入围人员由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高低顺序,按照1:3设定竞争比例进行确定,测试人员共分2个批次,入围职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加分人员名单详见附件(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参与加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7月18日(周六)
(1) 上午09:00-09:25 第1批:报考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职位考生在此时段测试,请提前30分钟入场;
(2)上午10:00-10:25 第2批:报考丹江口市人民法院、郧西县人民法院、竹山县人民法院、竹溪县人民法院职位考生在此时段测试,请提前30分钟入场。
2.地点:十堰市人事考试院(十堰市茅箭区山西路4号)
三、考前证件准备
考生参加测试时务必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证件一致),有效证件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请考生务必带齐并保管好以上证件资料,证件资料不全者禁止入场参加测试。驾驶证、社保卡、户口本、纸质临时身份证明等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身份证参加测试。
四、测试要求
测试时长共25分钟,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测试准备(限时10分钟),第二阶段为正式测试,考生有2次测试机会,每次测试时长5分钟,全部测试限时15分钟内完成,2次测试取成绩最高者为最终有效成绩。
请考生考前30分钟开始进入考场,考前15分钟宣读考场规则,测试开始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请考生务必尽早出行,尽快进入考场。
考点设置物品存放处,考生入场前须将个人物品、通讯工具统一存放至物品存放处。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查,严禁将各类无线通讯工具和设备带至座位,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数据线、U盘、移动硬盘等电子设备,测试期间一经发现,将按作弊违纪处理。
请考生认真阅读测试有关通知,按照考试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计算机出现故障时,考生应当举手示意,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考生答题完毕后,务必点击提交试卷,交卷成功且经监考人员同意后,应试人员方可离开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测试纪律,文明参考、诚信应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测试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追究刑事责任。对测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列入失信名单并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评分标准
职业技能测试不计分,主要测试考生通过计算机录入汉字的速度和准确率,达到每分钟50个正确字及以上为合格,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进入后续环节。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确认。
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职业技能测试打字每分钟正确字数多的排名在前。若仍无法确定,单独组织一轮职业技能测试。
六、考点设置
考点名称:十堰市人事考试院
考点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山西路4号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按时到达指定考点。本次测试考点只设置一个出入口对考生开放。
测试期间考点将实行封闭管理,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内。建议广大考生规划好出行线路,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提前出行,不要在考点周边聚集,以免造成道路拥堵,请大家理解配合。
联系电话:0719-8105805。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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