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

河南事业单位体检考察

一、体检对象确定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进行资格确认,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每名应聘者260元,请提前准备好现金,体检前交医院工作人员。

3.体检实行集中封闭管理,除参加体检的应聘者、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体检现场。

4.应聘者参加体检时,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无线通讯工具和与体检无关的物品,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体检纪律处理。

5.请参加体检的应聘者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吃高脂高糖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当天受检前请空腹、禁食、禁水。

6.怀孕的应聘者须本人携带由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和本人延期进行部分体检项目的书面申请,在体检当日交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X光等项目的检查。

7.参加体检的应聘者在报到时和体检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单独行动,禁止与外界和无关人员接触。

8.不按体检规定执行或不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医护人员的安排,影响体检秩序,造成体检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体检资格的处理。

9.凡严重扰乱体检秩序、辱骂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隐瞒真实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请参加体检的应聘者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请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护人员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及其他事项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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