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26年1月18日9:00至1月22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可直接与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按主动放弃处理。本次考试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报考者缴费前可自行选择1个考点城市。
已报名确认并缴费的报考者,可于2026年3月9日9:00至3月15日9:30期间,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有关要求
1.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考试录用全过程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应一致。
2.各招考职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5:1。对原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计划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核减、取消职位情况,以及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名单、重新选报职位的要求,统一在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于取消职位公布后至2026年1月26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得再报考已公布的取消职位)。未能重新选报职位的,按主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内容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对市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县级以下机关(单位)职位分别命制试题,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另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
笔试时间地点
2026年3月14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6年3月14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2026年3月15日上午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